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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13 00:00 浏览次数:155

巴中市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工作

? ? 来源:救灾科? 阅读:870?时间:2017-11-13 16:11

      进一步扎实推进“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贫解困帮扶力度,四川省巴中市采取村摸底、乡核实、县确定的方式,多措并举,全面弄清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不挨饿、穿得暖、有保障”,安全温暖越冬。
      一是再次逐户摸排。各区县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再次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进行逐户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救助需求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是制定救助方案。各区县要按照“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的要求,根据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实行分类排队,制定完善的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工作方案,明确对象认定、分配标准、资金物资筹集、发放程序、工作主体、工作责任等主要内容。
      三是筹集资金物资。各区县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分类统计汇总,测算救助资金和御寒物资总体需求,各级财政要安排御寒物资专项资金,统筹扶贫移民部门的非定向捐赠资金、对口帮扶专项资金、在今年“扶贫日”活动中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筹集的捐款,用于采购御寒物资和取暖用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不挨冻。要特别重视高寒山区、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御寒物资的提前储备,确保极端天气等情形下,御寒物资能够及时到户。
      四是严格款物发放。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公平公正、阳光发放”的原则,根据困难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御寒过冬需求,切实做好御寒物资和救助资金的安排和发放各项工作,不让困难群众缺衣少被,实现无缝对接全覆盖。要完善相关发放领取手续,公开资金物资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城乡低保、五保、困境儿童、孤儿、优抚等特殊对象,要及时落实兑现各项优惠、补贴政策,在春节前必须将2018年第一季度的低保资金、五保供养金、孤儿保障金和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位。
      五是抓好住房保障。各地要加快今年以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工作进度,严格按照《巴中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巴财社〔2017〕67号)》规定,及时按标准、按程序落实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资金,除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住房维修改造任务外,其他区县力争在12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能搬进新居;对春节前入住确有困难的,要妥善解决重建群众临时住所问题,并采取相应保温保暖措施。要特别重视精准扶贫建卡户中建房户越冬居住需求,对11月底前不能入住的,通过借助邻里亲友住房、搭建临时过渡房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对临时过渡房要落实保温安全措施,确保温暖。要对辖区内的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修缮整改。
      六是抓好走访慰问。各地要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谈心交心暖心走访慰问活动,原则上同一困难户不重复慰问。走访慰问重点为建卡贫困户、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对象、“五保户”、孤儿、重度残疾者、重大疾病患者、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和困难老党员等,营造互帮互助、温情融融的节日氛围,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
      七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救助”原则,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困难人员。要组织昼夜巡查,及时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发放食品和御寒物品,及时收留自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对流浪儿童要发现一例,接回一例,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人”。
      八是加强社会互助。各区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与帮扶乡镇、帮扶村和帮扶户对接,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需要,动员和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扶贫济困献爱心,统筹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过冬生活,通过结对帮扶、扶贫帮困、爱心捐赠、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据悉,该市寒冬送温暖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御寒慰问阶段,边远高寒山区寒冬送温暖慰问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其他地区在12月上旬前完成;第二个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整个活动持续到2018年3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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