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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所有村(社区)有了合法“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8-04-16 00:00 浏览次数:154

全市村(社区)长期以来因没有合法有效“身份证”,导致村(居)民委员会在办理商事登记、土地确权申请、财产登记等方面受阻,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经营带来不便,城乡基层自治组织有效治理和服务功能的发挥受到了制约。

为解决这一“瓶颈”问题,市民政局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督导各县(市、区)历经4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对全市5827个村(居)民委员会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在全国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上完成11万多条信息录入、比对、审核等大量工作。

目前,全市5255个村,572个(居)民委员会终于拥有了合法有效的基层自治组织“身份证”,在制度上具备了法人资格,真正成为了独立的法人。(基层政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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