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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慈善总会新冠肺炎疫情接收捐赠物资部分数据核准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0-05-22 16:23 浏览次数:149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四川省慈善总会第一时间启动慈善应急响应,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并千方百计将爱心款物及时送达抗疫一线,为助力湖北、四川抗击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抗疫工作开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捐赠物资及时送达防疫一线,省慈善总会在对接收的捐赠物资进行统计时,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捐赠清单先行登记入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为确保接收的捐赠物资数据准确、账物相符,省慈善总会对所接受的捐赠物资再次逐一核实,现对因一些特殊原因造成个别批次捐赠物资数据有误予以核准:

一、医用防护手套

    截至5月12日,四川省慈善总会共接收捐赠医用防护手套1366875双,核实调整后的接收捐赠医用防护手套为1362075双(只)。核实调整情况如下:

(一)2月1日和2月2日,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给泸州市人民医院的两批次物资中,因捐赠方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在报关资料以及包装箱上都未标明该批手套计量单位,我会根据此前接收的捐赠手套情况,按照接收捐赠手套252000双进行登记入账并向社会公示,后经与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及手套接收使用单位核实,该批捐赠手套计量单位应为只。故此两笔捐赠手套252000双计量单位更正为只。

(二)2月19日,资阳市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简阳市喜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给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简阳市人民医院的防疫物资中手套共计97900双。医院在接收清点中发现实收数量与捐赠清单上的数量存在差异。后与捐赠方联系,捐赠方代表资阳市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按医院实际接收数量进行调整,故核减此笔捐赠中的手套4800双,核减后的手套数量为93100双。

二、口罩

截至5月12日,四川省慈善总会共接受捐赠口罩15134997只,核实调整后接收捐赠口罩为13881637只。核实调整情况如下:

(一)2月1日,罗云飞定向捐赠给岳池县慈善会1200000只口罩。此笔物资为异地报关,由具体接收单位岳池县慈善会与我会对接,自行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岳池县向我会提交了捐赠接收收条后,由岳池县慈善会经办人员携带由我会盖章的相关资料办理提货事宜。3月25日,岳池县慈善会、罗云飞本人均致函我会,由于境外疫情变化,捐赠人罗云飞拟从越南购买入境进行捐赠的物资无法实现,故此笔捐赠1200000只口罩全部予以核减,核减物资价值960000元。

(二)2月5日,韩国YOON KANG TRADING CO.,LTD.定向捐赠给四川省五粮液慈善基金会100000只口罩。3月25日,五粮液慈善基金会致函我会说明,2月7日经成都海关查验只提取了41800只,余下的58200只口罩因无相关标识,海关暂扣未予放行。4月27日,五粮液慈善基金会及成都海关均回复,该批无标识的口罩58200只已全部销毁,故此笔捐赠口罩58200只予以核减,核减物资价值116400元,核减后的口罩数量为41800只。

    (三)2月6日,绵阳市丝绸之路工贸企业商会定向捐赠给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口罩35000只。4月24日,四川省侨联下属负责接受捐赠的机构--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来函说明,此批捐赠物资实际为老挝四川商会以绵阳市丝绸之路工贸企业商会名义进行的定向捐赠,且已与实际捐赠方老挝四川商会核实此批捐赠口罩实际装箱为34500只。故此笔捐赠口罩核减500只,核减物资价值2000元。

(四)2月7日,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定向捐赠给四川省人民医院、金堂县人民医院和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口罩共计9380只。我会在收到受赠方四川省人民医院出具的物资接收单后发现,医院实际接收数量多于捐赠方开具的《捐赠物资分配清单》上的数量。此后,我会又与其他2家医院核实并与捐赠方联系核实,捐赠方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于2月28日致函我会,同意按具体接收使用单位实际收到的数量入账,故此笔捐赠口罩增加口罩5390只,增加后的捐赠口罩数量为14770只。因该批口罩品种较多,总价值核减5413.14元。

    (五)2月13日,美国南加州“反独促统”论坛总召集人周德昭先生定向捐赠给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口罩400只。4月9日,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致函我会,明确该笔捐赠口罩已全部捐赠给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现场清点实际数量为1400只,故此笔捐赠口罩按实际接收数量增加1000只,物资总价值不变。

   (六)2月13日,罗云飞定向捐赠给岳池县慈善会口罩150000只。4月13日,岳池县慈善会致函我会,经清点确认实际收到口罩数量为149650只,罗云飞本人对此数量予以认可。故此笔捐赠按实际接收口罩数量核减350只,核减物资价值280元。

   (七)2月18日,攀枝花市泸州商会定向捐赠给攀枝花市慈善会口罩100000只。4月9日攀枝花市慈善会致函我会,说明经清点实际收到口罩99300只,捐赠方攀枝花市泸州商会对此数量予以认可。故此笔捐赠按实际接收口罩数量核减700只,核减物资价值1750元。

三、防护服(含手术服、隔离服、防护衣)

截至5月12日,四川省慈善总会共接受捐赠防护服(含手术服、隔离服、防护衣)188708件,核实调整后接收捐赠防护服(含手术服、隔离服、防护衣)为181258件。核实调整情况如下:

    (一)2月7日,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定向捐赠给四川省人民医院、金堂县人民医院和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防护服共计825件。我会在收到受赠方四川省人民医院出具的物资接收单后发现,医院实际接收数量多于捐赠方开具的《捐赠物资分配清单》上的数量。此后,我会又与其他2家医院核实并与捐赠方联系,捐赠方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于2月28日致函我会,同意按具体接收使用单位实际收到的数量入账,故该批捐赠增加防护服50件,增加物资价值2835元。增加后的防护服数量为875件。

(二)2月19日,资阳市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简阳市喜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向捐赠给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简阳市人民医院防护服共计11500件。医院在接收清点中发现实收数量少于捐赠清单上的数量。经与捐赠方联系,捐赠方出具情况说明,同意按医院实际收到的数量进行调整。故此笔捐赠中核减防护服5500件,核减后的防护服数量为6000件。因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物资接收单中总价值少计入1000.5元,故此笔捐赠物资总价值应增加1000.5元。

(三)3月23日,爱心个人施大卫定向捐赠给简阳市人民医院防护服2000件,此笔捐赠物资之前已入账并作公示,故核减该笔捐赠防护服2000件,核减物资价值204000元。

四、护目镜(防护面罩)

截至5月12日,四川省慈善总会共接受捐赠护目镜30934个,核实调整后接收捐赠护目镜为30884个。核实调整情况如下:

2月7日,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定向捐赠给四川省人民医院、金堂县人民医院和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护目镜共计500个。我会在收到受赠方四川省人民医院出具的物资接收单后发现,医院实际接收数量与捐赠方开具的《捐赠物资分配清单》上的数量存在差异。此后,我会又与其他2家医院核实并与捐赠方联系,捐赠方阿联酋川渝商会同乡会于2月28日致函我会,同意按具体接收使用单位实际收到的数量入账,故此笔捐赠护目镜核减50个,核减物资价值1091.4元。核减后的护目镜为450个。

五、调整捐赠物资价值情况

2月20日,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党支部定向捐赠给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小金县人民医院、成都市锦江区盐市口街道学道街社区6家单位的物资,总价值53162.23元。此笔物资的总价值在捐赠物资进口证明、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以及6家接收单位接收单等三处都互不一致,我会于2月20日按捐赠方填写的进口证明物资价值(总价值最小值)登记入账。后捐赠方四川省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党支部致函我会确认该笔物资的总价值应为56704元,请我会调整捐赠物资价值。经核实其物资价值属实,故此笔捐赠物资总价值应增加3541.77元。

综上所述,截至5月12日,四川省慈善总会共接受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物资价值52161844.1654元,现核减1290934.54元,核增7377.27元。核实调整后物资价值为50878286.8954元。接收捐赠口罩原为15134997只,现核减1259750只,核增6390只,核实调整后口罩为13881637只;接收护目镜(含防护面罩)原为30934个,现核减50个,核减后护目镜(含防护面罩)为30884个;接收防护服(含手术服、隔离服、防护衣)原为188708件,核减7500件,核增50件。核实调整后防护服(含手术服、隔离服、防护衣)为181258件;接收手套原为1366875双(其中含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给泸州市人民医院的两批次医用防护手套252000只)。现核减4800双,核减后手套为1362075双(只)。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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